关于给予包涵、吴黄辉、全敏雪三位同学停卡一周处罚的决定
2021年8月3日,包涵、吴黄辉同学借用全敏雪同学的校园卡至跃进楼一楼平台使用分析型流式细胞仪。以上事实,由平台监控录像及学生本人陈述予以证明。以上三位同学的行为违反了 “预约使用平台仪器必须使用本人的账号及校园卡,账号及校园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的规定,鉴于三位同学认错态度较好,为教育其本人,决定给予借用双方停卡一周的处罚,从本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
被处罚当事人对本决定有异议的,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生物医学仪器共享平台提出书面申诉(联系人:谢昌传,邮箱:xiechch@xmu.edu.cn)。
厦门大学生物医学仪器共享平台
2021年8月6日